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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本主义以前的私有不同于资本主义的私有,它的前提和基础不是个人,而是自然形成的共同体——血缘共同体。均田制下的受田和还田,都是在“里”这一共同体范围内进行的,所谓“世业”(永业),是以“里”这个实质上的血缘共同体为基础的。唐末五代以后,均田制废止不行,田宅典卖、继承则都要受“亲邻”——宗族共同体的制约。
- 出版地 : 中國大陸
- 語言 : 簡體中文
- DOI : 10.978.75097/948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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